邪恶催眠师(1+2出书版)_第2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27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“记者都是这样,怎么能吸引眼球就怎么来。小夏长得这么漂亮,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素材。”在罗飞说话的当儿,服务员把三人点的快餐送到了桌上。罗飞便把报纸收起,顺势收起话题,招呼大家道,“来,吃饭吧!”

    ??用餐完毕,三人直奔省城刑警队而去。因为这案子不属罗飞管辖,而且省城警方已经结案,所以罗飞并不方便公开查案。他只能辗转找到省城警方的一个熟人,委托对方把相关的卷宗复印一份出来。好在案子本身在当地没有引起重视,涉案卷宗也不属于秘密文件。那熟人做了个顺水人情,他把复印好的材料交给罗飞,更热情邀请罗飞晚上一块儿吃饭。罗飞婉言谢绝了,一是不想浪费时间,再者也不愿整出不必要的动静,平添麻烦。

    ??三人拿着卷宗回到宾馆细细研读。通过省城警方的视角,去年那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渐渐显现。

    ??故事的主角是个叫做许丽的女人,去年案发时的年纪是四十三岁。她的丈夫名叫顾大鹏,比许丽大三岁。夫妻俩育有一子顾盼盼,案发时十七岁。

    ??许丽夫妇早年双双从工厂下岗,后以开小食档为生,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后,生意渐有起色。从小食档到小吃店,从小吃店到小饭店,最后直做到在省城小有名气的酒楼。然而日子好过之后,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了裂痕。

    ??首先是顾大鹏有了外遇,在秘密交往两年多之后终被许丽发现,一场家庭战争就此爆发。开始是无休止的吵闹,最后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整个过程对双方的身心都是一次严重的折磨,尤其是许丽,从一个热情开朗的女人变得极为敏感和神经质。在离婚分家产的过程中,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恶化。许丽变得对任何人都不信任,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她的敌人。在这种状况下,许丽的父母请来催眠师吴睿,试图对女儿展开心理治疗。但治疗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,许丽甚至把吴睿也当成敌人。而且她的观点变得越来越偏激,认为很多人都想害她的性命。许丽的父母觉得事态严重,一度计划将女儿送到精神病院。但吴睿并不死心,他说服许丽的父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。于是在去年九月二十三日的下午,吴睿再次来到许丽家中,试图对许丽进行催眠。当时两人在书房独处,仅仅二十分钟后,屋外的家人就听见许丽大喊:“你为什么要害我!”随后又听吴睿惨呼:“救命!”家人连忙撬开房门冲进屋内,只见吴睿身中数刀,已经倒在了血泊中。而许丽则手握着一柄利刃,以仇恨的表情瞪视着刚刚进屋的家人。许丽的父亲一边劝慰一边上前,想要夺下对方手里的刀。许丽却大叫:“你们全都想害我!”连叫数声之后,她冲向阳台,从窗口跳了出去。许丽家有九层楼高,这一跳导致她当场毙命。

    ??接到报警后,警方在十分钟之内便赶到了案发现场。根据许丽家人的证言,警方判定这是一场精神病人杀死医生后又自杀的意外事件。

    ??法医后来也作出了相同的论断。首先从现场痕迹来看,吴睿确实是被许丽刺死,这一点毫无疑问。而许丽在案发前的种种表现证明了她是一名“被迫害妄想症”的患者。这种病症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,多在挫折或精神压力过重的情况下发病。病人坚信自己受到迫害、跟踪,甚至是与生命相关的阴谋对待。病人因此变得极度谨慎、处处防备,一个小小的误会就可能被其放大,变成受害妄想的核心。这种情绪如果得不到缓解,病人就会用最极端的手段对妄想世界中的敌对者展开反击。许丽最终的结局正是如此。

    ??以上就是警方卷宗里记载的案件经过。但罗飞已经知道,这些记载绝非事件的全貌,有一个神秘人物一直躲藏在阴影中,逃过了省城警方的视线。要想把这个人找出来,罗飞必须对相关人员展开新一轮的走访。

    ??卷宗里留下了涉案人员的联系方式,不过怎么和他们联系还需斟酌。因为罗飞此行在程序上并不合法,如果对方有抗拒心理不愿多谈,那就无法强求。

    ??得知罗飞的顾虑之后,凌明鼎笑道:“你不用担心。你想约谁,我来打电话,他们肯定会同意见面。见面之后你先聊,如果对方不配合,那就换我上。”

    ??罗飞这便放了心。他知道凌明鼎的能耐,在这个催眠大师面前,普通人很难藏得住什么秘密。

    ??罗飞首先要约见的人就是许丽的丈夫顾大鹏。因为在所有的相关人员中,只有顾大鹏和许丽有着直接的利益冲突。如果说许丽之死是遭人设计,那么顾大鹏就是首当其冲的嫌疑人。

    ??凌明鼎顺利约到了顾大鹏,双方约定明早九点见面,地点就在顾大鹏夫妇经营的银都酒楼。

    ??银都酒楼位于省城东南的美食大广场,这里是餐饮业聚集的黄金地段。顾氏夫妇能在此处立足,可见他们的经营已颇具规模。然而贫贱夫妻可以共患难,富贵之后却不能同甘甜,人生的悲欢离合往往在欲望的刺激下不断轮转。

    ??顾大鹏今年四十七岁,头发秃了,肚子也鼓鼓地凸起,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一些。双方坐下之后,这人第一句话就问罗飞:“你们是警察?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